焦点快播:不得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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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郝晓炜)10月19日省民政厅发布消息,为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我省将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

近年来,文身出现了“低龄化”现象,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未成年人文身损害其身心健康、影响其就业和生活。

为此,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多部门协商并达成一致,于2022年7月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专项行动期间,我省将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文身机构和市场经营主体、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是否开展未成年人文身工作进行排查治理。妇联、团委、教育、司法等部门将指导和支持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职责,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卫健委、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将督促监管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文身机构和市场经营主体、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不向未成年人开展文身服务,并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公安、检察机关、法院等部门会依法调查处理、起诉、审理涉未成年人文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守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底线。宣传、网信、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加强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宣传和舆论监督,加大对相关文艺作品和广告内容的审核,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同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大众发现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

关键词: 未成年人